诫子孙

作者:杨椿

我家人魏之始,即为上客,给田宅,赐奴婢、马、牛、羊,遂成富室。
自尔至今二十年,二千石、方伯不绝,禄恤其多。至于亲姻知故,吉凶之际,
必厚加赠禭;来往客僚,必以酒肉饮食。是故亲姻朋友无憾焉。国家初,丈
夫好服綵色。吾虽不记上谷翁时事,然记清河翁时服饰,恒见翁著布衣韦带,
常约敕诸父曰:“汝等后世,脱若富贵于今日者,慎勿积主一斤,綵帛百匹
已上,用为富也。”又不听治生求利,又不听与势家作婚姻。至吾兄弟,不
能遵奉。今汝等服乘,以渐华好,吾是以知恭俭之德,渐不如上世也。又吾
兄弟,若在家,必同盘而食,若有近行,不至,必待其还,亦有过中不食,
忍饥相待。吾兄弟八人,今存者有三,是故不忍别食也。又愿毕吾兄弟世,
不异居,异财,汝等眼见,非为虚假。如闻汝等兄弟,时有别斋独食者,此
又不如吾等一世也。吾今日不为贫贱,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,正虑汝
等后世不贤,不能保守之,方为势家作夺。
北都时,朝法严急。太和初,吾兄弟三人并居内职,兄在高祖左右,吾
与津在文明太后左右。于时口敕,责诸内官,十日仰密得一事,不列便大瞋
嫌。诸人多有依敕密列者,亦有太后,高祖中间传言构间者。吾兄弟自相诫
曰:“今黍二圣近臣,母子间甚难,宜深慎之。又列人事,亦何容易,纵被
瞋责,慎勿轻言。”十余年中,不尝言一人罪过,当时大被嫌责。答曰:“臣
等非不闻人言,正恐不审,仰误圣听,是以不敢言。”于后终以不言蒙赏。
及二圣间言语,终不敢辄尔传通。太和二十一年,吾从济州来朝,在清徽堂
豫燕。高祖谓诸王、诸贵曰:“北京之日,太后严明,吾每得杖,式右因此
有是非言语。和朕母子者唯杨椿兄弟。”遂举赐回兄及我酒。汝等脱若万一
蒙时主知遇,宜深慎言语,不可轻论人恶也。
吾自惟文武才艺,门望姻援不胜他人,一旦位登侍中、尚书,四历九卿,
十为刺史,光禄大夫、仪同,开府、司徒、太保,津复为司空者,正由忠贞,
小心谨慎,口不尝论人过,无贵元贱,待之以礼,以是故至此耳。闻汝等学
时俗人,乃有坐出待容者,有驱驰势门者,有轻论人恶者,及见贵胜则敬重
之,见贫贱则慢易之,此人行之大失,立身之大病也。汝家仕皇魏以来,高
祖以下乃有七郡太守,三十二州刺史,内外显职,时流少比。汝等若能存礼
节,不为奢淫骄慢,足免尤诮,足成名家。吾今年始七十五,自惟气力,尚
堪朝觐天子,所以孜孜求退者,正欲使汝等知天下满足之义,为一门法耳,
非是苟求千载之名也。汝等能记吾言,百年之后,终无恨矣。
收藏
0
有帮助
0
没帮助
0
打赏
0

上一篇:没有了

下一篇:春日偶成·云淡风轻近午天